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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市档案馆开展“丽水特色”档案资料征集活动
作者: 来源:浙江档案网 责任编辑:龙泉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:2018-05-08

     为进一步丰富丽水市档案馆的馆藏结构,为丽水文化建设提供研究史料,切实维护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。丽水市档案局决定征集接收散存、散失在社会上的重要、珍贵档案资料,特别是关于丽水抗战、丽水华侨、丽水老字号、瓯江文化、见证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发展变化的特色档案,丽水市档案馆向社会征集“丽水特色”活动。

       收集征集档案资料的范围包括:

 (一)丽水各历史时期的公函、地方志、古籍、家谱、印签、字画、碑刻、拓片、契约、票证等珍贵档案资料;

 (二)丽水革命、“文革”时期的各种文件、著作、手稿、奖章、题词、日记、海报、会议记录、报刊、纪念章等红色档案资料;

 (三)丽水各历史时期地形地貌、名胜古迹、知名企业、名镇名村、名优名产、老字号、民族宗教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地方特色的珍贵档案资料;

 (四)丽水籍或在丽水有影响、有成就的重要领导人、战斗英雄、革命烈士、科学家、艺术家、企业家、作家、体坛明星、劳动模范、境外华人等著名人物的珍贵档案资料;

 (五)建国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丽水视察等重大活动的珍贵档案资料;

    (六)反映丽水城乡建设、旧城改造、经济发展、农业水利建设、交通发展、工业企业、城市变迁见证、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发展变化等重大事件的珍贵档案资料;

    (七)在丽水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等各领域有一定成就,或在丽水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个人或家庭的档案;

    (八)其他具有保存价值,突出丽水地域色彩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人文等珍贵档案资料。

   接收征集的方式包括:移交、捐赠、寄存、收购征购、仿真复制等。通过征集活动,使更多的丽水特色在丽水市档案馆安家落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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